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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時網10日報道稱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IT運維全部外包。IT部門不再干預各部門計算機系統安裝軟件、更換硬件等瑣碎事務,從全局角度控制IT運維的健康發展。這種全外包成為IT建設的下一個熱點了嗎?
迄今為止,在許多行業中,基本上沒有像北京高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北京高院)那樣將IT運維完全外包的單位。
北京高法IT運維外包是否會成為下一階段信息化建設的大趨勢?主要的 IT 運營商是否支持它?分紅應該如何解決?信息化部門如何看待這種IT運維方式?帶著這些疑問,記者走訪了多家單位的信息化主管和運營商,發現IT運維外包已經初具規模。
為什么要外包?
為什么要完全外包IT運維服務?北京高法技術部副主任王蘭生表示:“北京高法從2005年開始探討運維服務,當時北京高法業務系統建設進入成熟階段,系統覆蓋全"
在此背景下,北京高法采取了完全外包的方式,“放手”運維,將運維外包給了總外包商——紫光華宇運營,與5家分運營商簽訂了協議。包協議。“將IT運維服務完全移交給第三方后,一是解決了北京高院IT人員占用和設置問題,IT力量充足,達到運維效果;二是總明確了IT資產和運維的重點,運維的滿意度;最終推動IT系統與業務的深度融合,IT外包商提煉出各種需求后,
2002年,大連市政府正式開通了自己的城市門戶網站——“中國大連”。通過這個單一的網站入口,公眾可以聯系到各個市政府部門:社保、稅務、工商、公安、交通車輛管理等。2003年以來,大連市政府網站嘗試了運維服務外包。大連市政府網站管理中心副主任耿昭說:“網站信息化建設只有12個人,要維護600多個終端是不可能的,有必要把一些工作外包給IT擅長這方面的公司。”
北京市公共衛生信息中心副主任王輝告訴記者,目前北京市衛生局在信息系統的運維上也采取了一些外包的方式。其中包括服務器、網絡設備運維外包、數據庫運維外包、UPS運維外包、空調運維外包、PC、網絡基礎運維外包。
那么,這種IT運維服務外包能否成為一種趨勢呢?
北京市新聞辦(以下簡稱新聞辦)發展規劃處處長、處長助理童騰飛認為,這種外包方式一定是大勢所趨。他說:“外包在IT行業并不是什么新鮮事,無論過去是BPO(業務流程外包)、KPO(知識流程外包)還是ITO(信息技術外包)等,都是外包的一種方式,但是北京高院這種外包更徹底,更進一步。”
湖北IT公司咨詢與服務總監李繼剛長期從事IT咨詢、建設和運維服務。他說,在非IT行業,外包已經成為一種趨勢,并且領先于IT行業。IT運維外包也將朝著類似的方向發展。從IT技術發展的角度來看,當今的IT系統越來越復雜,運營商也越來越多。這遠不是一個IT部門和幾個人可以處理的事情。從管理的角度看,系統的復雜性,與運營商的溝通協調,與業務人員的溝通也很復雜。IT運營外包已成為一項復雜的管理,而不是一項簡單的技術。
李繼剛認為,正是這些因素導致IT運維服務外包成為趨勢,不僅有利于社會的專業分工,也讓甲乙雙方各有所長在。
耿昭還告訴記者,運維外包是一種趨勢,但目前還需要做更多的標準化工作。他認為,我們現在可以參考一些電子商務標準來做。在這個理念下,政府應該在職責范圍內把事情做好。運維外包可以由總包商和分包商完成,從而在規范范圍內提高服務質量。
王蘭生說:“采用外包是運維服務的必然發展趨勢,是IT運維發展的必然階段。在IT發展的這個階段,運維工作的強度和難度要大得多。 IT主管的任務重點是如何管理IT系統,所以他必須重視運維工作,從而推動信息化和業務的深度融合。”
什么可以外包?
如果按照IT的建設來劃分,基本上可以分為基礎設施、應用系統、業務流程等幾個層次。行業中的各種業務應用都需要處理上述級別。運維服務外包有明確的界限嗎?什么可以外包,什么不能外包?
在王輝看來,運維服務外包是相對獨立于業務功能的非核心、技術復雜、繁瑣的運維工作的外包。
佟騰飛認為,行業單位首先要區分哪些內容需要外包,哪些內容不能外包?因此,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時,必須明確簽訂外包協議。外包的內容是什么it運維外包,服務項目是什么,要做到什么程度,這些都必須清楚,否則會影響服務質量。
王輝認為,明確外包范圍的主要目的是明確哪些內容可以外包,哪些內容不能外包。尤其是信息安全外包,應嚴格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界定外包范圍。“為做到職責清晰可控,信息化部門要準確界定外包服務需求邊界和考核指標,明確各類衍生設備、軟硬件和信息資源的產權,減少爭議條款。保險不明確,內部管理部門也難以有效管理外包公司,運維質量和資金投入風險較大。"
對于IT工作的哪些內容可以外包,耿照也有自己的看法。耿照曾視察部分地區IT運維服務全部外包的“交鑰匙”項目。他認為,這種方式不適合大連市政府網站。“所謂‘交鑰匙’,就是運營商接管所有運維服務的事情。至少在現階段,‘中國大連’的運維工作不適合完全外包。一個是一是考慮安全問題,二是考慮業務本身的連續性。”
目前,大連市政府門戶網站采用部分外包方式。他們將服務項目分為計算環境、服務器升級、應用系統備份與維護等11大項目,由大連市政府和各運營商外包。(分包商)簽訂了協議,這些外包協議甚至包括了一些“三天打掃,半個月打掃干凈”的“細”服務條款。為保證服務質量,大連市政府網站管理中心承擔與總經理類似的職責。
“IT運維外包是一個新事物,剛剛開始發展,包括哪些部分,要達到什么效果,標準是否要統一規范,這些都在探索中。” 佟騰飛認為,在處理這個新事物時,信息化主管部門有必要從政策法規上進行引導。
在此背景下,北京市信息辦、信協在部分部委的支持下,會同行業專家、廠商和咨詢機構,在去年年底。本規范中明確提出了運維服務支撐系統的應用要求、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。
“這其實就是運維工具的標準化,這個標準影響服務標準。” 童騰飛表示,規范定義了運維服務的范圍、管理流程和支撐體系,希望以市場化的視角為各類運營商提供服務。和電子政務部門提供參考。
在運維服務外包尚不明確的情況下,由信息化部門牽頭提出規范。這是否有利于下一步的發展?
“運維服務外包考驗的是甲乙雙方的成熟度,如果甲方不知道搭建了哪些系統,需要哪些服務,那么作為政府部門,我們不建議其從事運維外包。 “佟騰飛認為,運維外包不是嘴上說說就能搞定的事情。
“只有甲方成熟,熟悉IT系統,掌握風險判斷和程度,政務可控,才能做好外包運維,做好核心業務。” 佟騰飛希望有更成熟的IT能夠承擔運維外包服務。他認為,在IT現階段,99%的運維服務都可以外包。“根據國家信息公開法的相關規定,政府部門的非保密信息越來越多,透明度也越來越高。運維外包作為一項整體服務,受到相關制度的約束標準,推進外包標準化。
王輝介紹,在實際工作中,他們對外包公司實施了運維服務合同中間的安全責任制,并簽訂了保密協議。湖北IT企業不會違反規定,在政府內部泄露一些敏感數據。“此外,要防止外包企業私設核心數據和政府信息資源的處置和開發利用權。政府部門要加強對運維狀況的監控,充分掌握企業的實際運行狀況。網絡系統,定期組織系統運行狀態及監控、風險評估、
李繼剛說:“目前還無法判斷這個市場什么時候會變大,但毫無疑問,這是一個趨勢,主要看政府部門的意識和觀念。不能以安全為借口“電子政務不采取運維外包。畢竟在建設中,政府部門有權力,可以指導乙方如何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,從技術上解決安全問題。”
京高律所7樓有個叫號廳,離紫光華宇的兩個大辦公室不遠,里面堆放著各種設備。作為紫光華宇的派出機構,這家運維部租用了北京高法的辦公室,常年服務于此。
紫光華宇運維部經理米坤說:“我們從2003年就開始為北京高法提供IT服務,如果2006年之前搭建的系統出現問題,我們也會作為技術支持進行維修。甲方(北京高法)也會支付一定的費用,這兩年我們與甲方合作,摸清了資產需求,簽訂了詳細的服務協議,作為外包總服務商,我們領導A的其余分包商提供運維服務。”
他透露,在這個寫字樓區域,紫光華宇有14名員工,在公司總部還有近10人的后援團。如果加上其他分包商的人員,則有60多人為甲方提供運維服務。根據協議,分包商分別與甲方簽約it運維外包,另有第三方監理公司負責評估乙方的業務。
“從表面上看,大家的工作都差不多,其實在采用了總承包之后,服務的性質就和以前完全不同了,以前可能是被動的,哪里壞了,哪里可以修。如果出現問題,甲方會盡快找到我們的總服務商,這將影響我們的績效考核以及明年是否續約的問題。” 米坤認為,外包方式是將技術支持轉化為管理支持,即服務對業務功能的轉變。
如果分工明確,則由乙方負責北京高院的非保密IT系統,從設備的維修更換,到庭審的錄像、直播、快錄,乃至后期的數據分類和歸檔。乙方負責。北京高法除了每年向運營商支付一定的費用外,不再涉及具體的IT業務和流程。
米坤透露,在北京高院外包模式的推動下,北京部分法院也在嘗試運營外包服務,即將呈現“燎原之勢”。
2004年底,神州數碼與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簽訂“電子政務信息資源服務平臺”服務外包合同,為期5年。神州數碼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,但不負責具體的應用和業務流程。李繼剛說:“現在看來,運維外包是一個‘一攬子’服務計劃,不僅包括基礎設施和業務系統的運營,還包括流程,對運營商的要求比較高。”
他認為,IT部門外包業務,需要從范圍上把握規模,了解核心業務和非核心業務。
北京市信息資源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中心)成立于2001年,主要負責北京市信息資源的共享、交流和整合,集中管理全市重要信息資源。該中心還做了部分運維外包。中心企劃部主任高順偉說:“我們目前正在考慮下一步外包,是采用大包還是分包?” 他說,從目前的外包方式來看,第一種方式就是忽略前期建設。運維由總包商完成,可分解為分包商;第二種方式是由一家公司進行前期建設和開發,運維交給另一家綜合服務商;第三種方法是誰開發誰,它的運作方式。
高順偉認為,每種方法都有優缺點。北京信息資源管理中心采用第一種方式,將軟硬件維護、系統升級等事宜委托給總承包商。但是,由于總承包商的實力有限,他們引入了分包商。此外,中心還將資源和網站欄目的建設委托給分包商。可以認為,該中心正在走向一個大規模承包的過程。
“中心的技術實力比較強,日常維護都交給運營商。但在關鍵節點,我們的工程師提出要求,負責評估,保證了服務質量。” 成本。由于系統的復雜性,必須引入總承包服務商,并在合同中明確寫明運維要求。而總包商不能包攬一切,所以他們指定分包商承擔一定的分包業務。
“什么可以包,什么不能包?流程一定要外包,比如系統開發和維護,外包有利于提高效率,政府能做的不能外包,這在政府職能范圍內。安全范圍也不能外包。”高順偉說。
高順偉說,外包其實還有一種方式,就是找一個類似監理公司的角色,然后公司再找外包商。他說,大規模外包肯定是一種趨勢,政府部門在外包的時候要考慮自己的管控能力,對外包商的要求很高,需要一定的規模和技術。但是,政府部門必須對外包商有控制權,不能由外包服務商主導。
外包怎么做?
北京市高法要求市財政部門每年支付運維外包費用1000萬元以上。王蘭生道:“每一分錢都花在哪里,做什么用的,我要說清楚,不然怎么能得到認可?”
在外包運維之前,北京高發要求乙方了解所有IT資產的總和、資產分布圖、系統物理位置和所有應用系統。隨后,制定了6個分類、1700多個服務類別,詳細說明了響應時間、服務標準、服務類型等。
王蘭生表示,如果服務不規范、不細致,誰也說不準要花多少錢,外包服務的質量也得不到保障。
童騰飛贊同北京高法的做法,“甲方必須非常了解自己的需求,才能理清運維服務范圍,做到產品化、標準化,提高服務質量。” 他提醒,在外包中要注意“影子政府”的存在,即一個外包商占主導地位后,可以將甲方從IT業務中帶走,或者因運營商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的業務。原因。
北京高院也采取了外包經營者相互制衡的做法。原來是三個分包商,后來又增加了兩個分包商,分別負責試用的光盤刻錄服務和安全服務。湖北首家IT公司將對這些外包商的工作質量進行評估。
童騰飛認為,服務外包的產品化、標準化是服務外包的趨勢。通過預先定義運維外包的范圍,可以計算成本,需要哪些服務,以及基礎設施和系統的比例,以便甲方用好。每一分錢。他強調,IT運維可以外包,但政府職能不能外包,這需要政府部門在IT外包市場化后真正發揮電子政務的作用。
米坤告訴記者:再次了解甲方介紹的兩個分包商,他也能理解。“其實我們也可以做這些分包商提供的服務,需要有一定的控制力,才能把服務分解給合適數量的外包商。”
根據服務目錄的要求,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,分解服務任務,然后落實到具體的實施者。從人員、設備、流程、目標等方面提出考核要求,確保服務質量。“每天早上8點前,工作人員對部分關鍵系統進行檢查,排除潛在故障,保證甲方業務正常運行。我們固化服務流程后,服務由被動監控變為主動監控。” 米坤認為,采用運維外包機制可以給甲方一個清晰的責任界面,讓甲方只關注最終的績效,這是運維外包效率提升的體現。
神州數碼李繼剛表示,引入市場競爭機制,允許運營商相互制約,是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。信息化建設也是如此。在建設初期,有各種標準。隨著市場的成熟和競爭,市場逐漸成熟并趨于標準化,形成了行業認可的標準化。運維服務也是如此。初期可能有各種標準,價格不透明。在它們充分發展之后,它們必然會走上正軌。
李繼剛認為,IT運維服務外包可以提高戰略層次,保證IT系統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連續性,保證IT系統的發展。從運營商的角度來看,這也避免了每次更換服務外包商時的資源浪費。
探索運維績效管理的新機制和新方法,研究系統運維與運維成本的關聯程度,為IT運維管理的科學化、規范化提供依據;進一步加強對信息資產的管理,信息資產與固定資產的含義不同,只有從硬件、軟件、數據等方面加強對信息資產的管理,才能更好地做好運維工作。”
運維服務外包考驗管理能力
在本次采訪中,絕大多數受訪者表示同意IT運維外包。有一些 IT 主管僅僅因為安全問題而不同意該軟件包。
運維是否應該外包?如何做運維外包是大家熱議的話題。
可以得出結論,電子政務運維外包是下一階段建設的重點。可以從幾個維度看,一是電子政務的發展方向,是時候用好它了;二是政府對電子政務的看法,電子政務怎么辦,是工具還是職能管轄范圍。
電子政務IT運維外包并不是廠家忽悠產生的,而是政府部門要求的。以大連網站為例,他們能夠在人員和運營的壓力下進行運維外包。廠家表示,他們的利潤不到20%,遠低于工程建設的利潤,而且運維服務比工程建設復雜,管理上有些靈活。
著名管理學家彼得·德魯克(Peter )早在1989年就說過:“任何只做后臺支持而不產生營業額的業務都應該外包,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和業務也應該是外包形式”。
政府部門的職能是什么?目的是提供更高效、更透明的服務。如果把過多的精力放在IT系統的管理上,一定是“抓小抓大”。此時,運維服務外包將有助于政府專注于服務,擺脫瑣碎的IT業務。